在土耳其被拘留(gözaltı)的外国人,原则上须在24小时内被带见法官(第5271号法律第91条)。刑事治安法官(sulh ceza hâkimi)会将其释放、对其采取司法监管(adli kontrol),或者决定审前羁押(tutuklama,即通常所说的“逮捕”);土耳其没有独立的保释制度。外国国籍本身并不构成审前羁押的理由;结果取决于有关逃跑嫌疑的具体事实以及当事人在土耳其的联系。
在土耳其被拘留的外国人最长可以被关押多久?
在土耳其,拘留期限为自抓获之时起24小时;将当事人送往最近法官所需的路途时间另行计算,但不得超过12小时。这些规则规定于第5271号《刑事诉讼法》(5271 sayılı Ceza Muhakemesi Kanunu),对土耳其公民和外国人同样适用。
对于集体实施的犯罪,共和国检察官(Cumhuriyet savcısı)可以将拘留期限延长3天,每次不超过1天。这样,拘留最长可达4天。延长令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立即送达被拘留人。并不存在“重罪拘留期限为48小时”这样的一般规则;48小时的限度,仅适用于执法机关在特定现行犯情形下实施的拘留。
本文介绍刑事调查中的拘留、审前羁押和司法监管。在机场护照检查时被拦下、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引渡程序,以及身在国外期间进行的刑事调查,适用其他规则。
如何就拘留向刑事治安法官提出申请?
对拘留可以向刑事治安法官提出申请,法官在24小时届满之前对申请作出决定。申请可以针对抓获、拘留决定或检察官的延长令提出;其目的是使当事人立即获释。
申请权并不只属于被拘留人本人。辩护律师、法定代理人、配偶以及一亲等或二亲等血亲也可以提出申请。父母、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在此范围内。
法官进行书面审查。法官认为拘留适当的,驳回申请;或者决定将当事人连同调查材料立即送交共和国检察院。这一申请不同于对审前羁押决定提出的异议;对审前羁押提出异议的期限和受理机关适用其他规则。
因拘留期限届满或根据法官决定而获释的人,不能轻易因同一理由再次被抓获。为此,需要新的、充分的证据以及共和国检察官的决定。
刑事治安法官可以对被拘留的外国人作出哪些决定?
刑事治安法官(sulh ceza hâkimliği)根据检察官的请求讯问外国人后,作出3种决定之一:释放、司法监管或审前羁押。刑事治安法院已于2014年撤销;如今在调查阶段,由刑事治安法官作出这些决定。
审前羁押须同时具备重大犯罪嫌疑、审前羁押理由以及措施符合比例原则。法官还必须以具体事实说明,为什么司法监管不足以达到目的。
下表列出讯问后可能作出的3种决定的条件和结果(第5271号法律;2026年11月核对)。
| 决定 | 条件 | 对外国人的结果 |
|---|---|---|
| 释放 | 未请求审前羁押,或法官驳回请求 | 当事人立即获释;调查继续进行 |
| 司法监管 | 存在审前羁押理由,但司法监管已足够 | 不得出境、定期签到或提供保证金等义务 |
| 审前羁押 | 重大嫌疑、审前羁押理由,且司法监管不足 | 在刑罚执行机构关押;定期审查并享有异议权 |
土耳其没有独立的保释制度;保证金(güvence)只是司法监管义务中的一项。
因此,“我能交保释金出来吗?”这个问题,在土耳其法律中的对应答案就是司法监管。法官会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来确定保证金数额。
外国人在哪些犯罪中不得被审前羁押?
对仅可判处司法罚金的犯罪,以及监禁刑上限不超过2年的犯罪,不得作出审前羁押决定(第5271号法律第100/4条)。故意侵犯身体完整性的犯罪不在这一禁止范围之内。例如,在故意伤害指控中,即使刑罚上限较低,也可能被审前羁押。
禁止审前羁押并不意味着禁止司法监管。法律明确承认,在禁止审前羁押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司法监管。因此,因轻微指控被拘留的外国人,即使没有被审前羁押,也可能面临出境禁令。
对于“在土耳其要被羁押几个月?”这个问题,不看具体指控就给出的固定答案,同样具有误导性。最长期限因案件是否属于重罪法院(ağır ceza mahkemesi)管辖以及犯罪类型而异。
被拘留的外国人有权聘请律师和保持沉默吗?
有。被拘留的外国人与土耳其公民一样,享有律师帮助,并有权不对指控作出陈述。不得阻止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也不得阻止律师在录取陈述时在场。不作陈述的权利,是录取陈述前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之一。
无力自行选择律师的犯罪嫌疑人,经其请求,由律师协会指派辩护律师。对于最低刑期为5年以上监禁的犯罪、未成年人以及残障程度达到无法自行辩护的人,无需本人请求即指派辩护律师。检察官请求审前羁押时,犯罪嫌疑人同样可以获得其自行选择或由律师协会指派的辩护律师的帮助。
这些权利具有实际意义。在辩护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由执法机关录取的陈述,除非在法官或法院面前得到确认,否则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因此,外国人刑事案件的辩护,从拘留的最初几个小时就已开始。陈述由谁、以何种语言、在谁在场的情况下录取,可能在之后的各个阶段起决定作用。
不懂土耳其语的外国人,必须为其提供翻译并通知领事馆吗?
是的。对于土耳其语水平不足以表达自己意思的犯罪嫌疑人,在调查阶段也会为其指派翻译。翻译由法官或共和国检察官指派,费用不向犯罪嫌疑人收取,而由国库承担。
最高上诉法院第10刑事庭(Yargıtay 10. Ceza Dairesi)在2026年2月9日的判决(E. 2025/10257, K. 2026/1269)中撤销了原判。该庭认为,在未询问外国被告人是否懂土耳其语、是否需要翻译的情况下听取其辩护,构成对辩护权的限制。在执法机关处声称“我懂土耳其语”的人,如果后来发现其土耳其语水平不足,其陈述也可能成为争议对象。
根据共和国检察官的命令,会毫不迟延地通知被拘留人的一名亲属或其指定的一人。对外国人还有以下规则:“被抓获或拘留的人为外国人的,除非其书面表示反对,应将其情况通知其国籍国的领事馆。”(译自土耳其语官方文本)(第5271号法律第95/2条)
这一规则比《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更宽;该公约将通知与本人的请求挂钩。不希望与本国当局接触的外国人,例如已提出国际保护申请的人,可以书面反对这一通知。

在土耳其,外国人身份本身是否就构成逃跑嫌疑?
不构成。根据法律,逃跑嫌疑必须基于具体事实;宪法法院(Anayasa Mahkemesi)也要求结合当事人的全部情况来认定这一嫌疑。宪法法院认为:“犯罪的性质或该犯罪可能判处的刑罚的严重程度,并不总能被视为表明存在逃跑危险的情形。”(译自土耳其语官方文本)评估中一并考虑的个人因素如下:
- 是否有固定住所,
- 职业和财产,
- 来自家庭或工作的联系,
- 被抓获的方式以及在程序中的表现,
- 便于其前往或藏身于另一国家的特殊条件。
逃跑嫌疑须结合当事人的全部情况认定;外国国籍只是其中一项因素。
同时拥有哈萨克斯坦国籍的犯罪嫌疑人被审前羁押:宪法法院怎么说?
在宪法法院2025年2月26日决定(B. No: 2019/42674)所涉案件中,一名同时拥有哈萨克斯坦国籍的律师于2019年10月被拘留。他因参加组织的指控被审前羁押。审前羁押决定以犯罪性质和刑罚幅度为依据,认定存在逃跑和毁灭证据的可能。
申请人在异议中称,他在知悉调查的情况下仍多次出入境。他还指出,尽管凭借哈萨克斯坦国籍可以离开土耳其,但他从未尝试这样做。作出审前羁押决定的法官和审查异议的法官,都没有评估这些事实。
宪法法院认定,案卷中不存在表明逃跑嫌疑的具体事实。宪法法院还指出,作为审前羁押依据的证据本已在调查机关手中。宪法法院认定其人身自由和安全权受到侵犯,并判给150,000土耳其里拉(TL)的精神损害赔偿。申请人已于2020年1月获释,并于2020年10月在一审法院被判无罪。
该决定表明,第二国籍或境外联系本身并不当然构成逃跑嫌疑。当事人在程序中的表现,应作为对其有利的事实加以权衡。
处于司法监管之下的外国人可以离开土耳其吗?
不可以。如果司法监管决定中包含不得出境的义务,在该义务解除之前,外国人不得离开土耳其。司法监管由法官选择的一项或多项义务构成,用以代替审前羁押(第5271号法律第109/3条)。直接影响外国人日常生活的义务如下:
- 不得出境,
- 定期到指定地点报到(俗称“签到”),
- 不得离开住所或特定居住区域,
- 缴纳法官确定的保证金。
司法监管是否继续,最迟每4个月审查一次。其期限也有限制:不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长2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重罪案件期限为3年,说明理由后可以延长。故意违反义务的,可能导致审前羁押。
对于在土耳其没有固定地址、住在酒店的外国人,地址和生计状况在2个方面很重要:一是逃跑嫌疑的讨论,二是签到义务的执行。申请解除出境禁令以及对此提出的异议,适用其他规则。

对审前羁押提出异议的期限是多久?羁押如何审查?
对审前羁押决定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自知悉决定之日起2周;这一期限由第7499号法律于2024年从7天延长为2周。对刑事治安法官的审前羁押决定和司法监管决定提出的异议,由其辖区内的一审刑事法院(asliye ceza mahkemesi)法官审查(第5271号法律第268/3-b条)。
即使异议期限已过,申请释放的途径也不会关闭。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调查的任何阶段申请释放。在调查阶段,刑事治安法官也会最迟每隔30天,在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辩护律师意见后,审查是否继续羁押。在起诉阶段,法院在每次庭审时进行这一评估。
关于继续羁押的决定同样必须说明理由。宪法法院在2026年2月17日的决定(B. No: 2024/38780)中,认定一项审前羁押违法。作为依据的证据本已在调查机关手中,且决定中没有关于逃跑嫌疑的具体理由。
在土耳其,审前羁押最长可以持续多久?
在调查阶段,审前羁押在不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案件中不得超过6个月,在重罪案件中不得超过1年。对于恐怖主义犯罪、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集体实施的犯罪,这一期限为1年6个月,并可再延长6个月。
整个诉讼的上限更长。不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案件,审前羁押最长1年,必要时可延长6个月。重罪案件期限为2年;延长后总计不得超过3年,对于恐怖主义和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不得超过5年。
对于行为时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期限按一半适用;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四分之三适用。这些期限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上限;每次审查时都必须重新说明继续羁押的理由。
领事馆和家人可以探视被审前羁押的外国人吗?
可以。被审前羁押的外国人的国籍国领事馆或外交代表机构可以请求探视,该请求应毫不迟延地得到满足。对于没有领事馆的国家的公民、难民和无国籍人,由维护其利益的代表机构或组织进行会见。
配偶以及三亲等以内的血亲和姻亲,在证明亲属关系的条件下,每周可探视1次。这些规则是为已决犯制定的,在与羁押状态相容的范围内适用于被审前羁押的人。律师会见则不同于探视;除法律中关于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犯罪的例外外,不得监听,也不得录音录像。
在土耳其被判刑的外国人,可以回本国服刑吗?
可以,但只能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后,并且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第6706号《刑事事项国际司法协助法》(6706 sayılı Cezai Konularda Uluslararası Adli İş Birliği Kanunu)第32条)。被判刑人移管的主要条件如下:
- 是移管接收国的公民,或与该国有密切的社会联系,
- 被判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 该行为依照接收国法律也构成犯罪,
- 原则上尚需执行至少6个月的监禁刑,
- 在土耳其没有因其他犯罪正在进行的调查或起诉。
如在监禁刑之外还判处了司法罚金,移管须以缴纳该罚金为条件;未缴纳的部分折算为监禁刑一并计算。移管经外国同意后,由司法部长决定。
被审前羁押的外国人,在没有生效有罪判决的情况下,不能通过这一途径被移管回本国。
刑事案件会导致被驱逐出土耳其吗?
刑事案件本身不会自动导致驱逐出境,但可能通过2种途径影响外国人的移民法律地位。被判处监禁刑的外国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附条件释放后,其情况会通报内政部(第5237号《土耳其刑法典》(5237 sayılı Türk Ceza Kanunu)第59条)。而对被视为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外国人,无需等待有罪判决,也可以作出驱逐出境决定。
驱逐出境决定和行政羁押(idari gözetim)不是刑事诉讼措施,而是省政府(valilik)的行政行为。下表比较了常被混淆的4种措施(第5271号和第6458号法律;2026年11月核对)。
| 措施 | 作出决定者 | 最长期限 | 异议受理机关 |
|---|---|---|---|
| 拘留 | 共和国检察官 | 24小时;集体犯罪最长4天 | 刑事治安法官;法官在24小时届满前作出决定 |
| 审前羁押 | 刑事治安法官或法院 | 视案件类型,1年6个月至7年不等 | 调查阶段为一审刑事法院法官 |
| 司法监管 | 刑事治安法官或法院 | 视案件类型,3年至7年不等 | 调查阶段为一审刑事法院法官 |
| 行政羁押 | 省政府 | 6个月;不合作的再延长6个月 | 刑事治安法官;法官在5天内作出决定 |
在刑事案件中获释,并不会自动终止另行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或行政羁押。
针对这些决定的救济途径,在驱逐出境决定诉讼和遣返中心行政羁押的专题中另行讨论。
被不当审前羁押的外国人可以在土耳其请求赔偿吗?
可以。被违法抓获或审前羁押的人,可以向国家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依法被审前羁押、之后获得不起诉决定或无罪判决的人,同样享有这一权利。法律并未将这一权利与国籍挂钩;外国人也可以请求赔偿。
申请期限为自决定生效的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且无论如何自决定生效之日起1年。经第7499号法律2024年的修改后,受理机关根据赔偿理由加以区分:
- 不起诉决定或无罪判决,以及羁押期间超过刑期等情形,由司法部下设的赔偿委员会(Tazminat Komisyonu)受理,
- 违法抓获或违法审前羁押等其他情形,由重罪法院受理。
向赔偿委员会提出的申请,也可以通过共和国总检察院或以电子方式提交。对委员会的决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安卡拉地区行政法院(Ankara Bölge İdare Mahkemesi)提出异议。
被拘留外国人的案件中,哪些文件很重要?
在被拘留外国人的案件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文件的数量,而是能够回应逃跑嫌疑和指控的文件。在审前羁押的讨论中,证明当事人在土耳其联系的文件是重点;在翻译和陈述问题上,笔录是重点。
- 与身份和合法停留有关: 护照、居留许可卡、外国人身份号码、出入境记录。
- 与在土耳其的联系有关: 租赁合同或地契、劳动合同和工作许可、婚姻及子女的登记记录。
- 与刑事案件有关: 拘留及延长笔录、陈述和讯问笔录、审前羁押或司法监管决定、知悉决定的日期。
- 与健康和特殊情况有关: 医疗报告、怀孕或新生儿证明、证明负有照料义务的文件。
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所有这些文件。同一份租赁合同,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支持适用司法监管,在另一个案件中则可能与指控毫不相干。提交哪些文件,需要在审阅案卷之后确定。
结论:外国人能否获释,取决于案卷中的具体事实,而非国籍
在土耳其被拘留的外国人,与土耳其公民适用相同的期限和相同的保障。原则上,当事人须在24小时内被带见法官,享有获得律师和翻译的权利;除非其书面反对,其情况会通知其领事馆。这些权利是否在最初几个小时得到行使,会影响之后的全部争议。
在刑事治安法官面前,核心问题是逃跑嫌疑。外国国籍在这一问题上会被考虑,但其本身并不足够;当事人在土耳其的地址、工作、家庭以及在程序中的表现,都会被一并权衡。因同一指控被拘留的2名外国人,一人因司法监管获释、另一人被审前羁押,可能正是源于这些事实的差别。
作出审前羁押决定之后,途径也并未关闭:还有2周的异议期限、每30天一次的审查,以及随时可以提出的释放申请。刑事案件则与移民法上的后果分别进行,这些后果需要另行评估。
Legal Istanbul如何为被拘留的外国人提供帮助?
在被拘留或被审前羁押的外国人的案件中,Legal Istanbul会审阅拘留及延长笔录、陈述和讯问笔录,以及审前羁押或司法监管决定的理由。这一审阅可以明确,针对拘留的申请、对审前羁押的异议或变更司法监管的申请,哪一项适合该案件。
本所办理在刑事治安法官和法院面前的异议及释放申请;并在案件中主张与翻译和领事通知有关的缺陷。刑事案件对驱逐出境、行政羁押和居留许可的影响,也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评估。如您手中有拘留、审前羁押或司法监管决定,可以联系Legal Istanbul,对案件进行评估。
拘留与审前羁押:法律依据与官方来源
- 法规信息系统第5271号《刑事诉讼法》(5271 sayılı Ceza Muhakemesi Kanunu)——拘留及异议(第91条)、通知亲属和领事馆(第95条)、审前羁押(第100-104、108条)、司法监管(第109-112条)、辩护律师和陈述(第147-150条)、翻译(第202、324条)、异议(第268条)、赔偿(第141-142条);截至2026年11月
- 法规信息系统第5237号《土耳其刑法典》(5237 sayılı Türk Ceza Kanunu)——被判处监禁刑的外国人的情况通报内政部(第59条)、羁押期间的折抵(第63条)
- 法规信息系统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6458 sayılı Yabancılar ve Uluslararası Koruma Kanunu)——根据司法机关决定颁发的短期居留许可(第31条)、应作出驱逐出境决定的情形(第54条)、行政羁押(第57条)
- 法规信息系统第5275号《刑罚与保安处分执行法》(5275 sayılı Ceza ve Güvenlik Tedbirlerinin İnfazı Hakkında Kanun)——律师会见(第59条)、探视及外国已决犯的领事探视(第83、84条)、对被审前羁押者的适用(第116条)
- 法规信息系统
- 法规信息系统
常见问题
外国人在土耳其被拘留,会通知其家人吗?
会。根据共和国检察官的命令,会毫不迟延地通知在土耳其被拘留的外国人的一名亲属或其指定的一人。拘留期限延长时,同样会通知。亲属身在国外的,可以指定其在土耳其的熟人或律师作为被通知人。除非外国人书面反对,还会另行通知其领事馆。
身在国外的家人,可以对在土耳其的拘留提出异议吗?
可以。被拘留人的配偶以及一亲等或二亲等血亲,可以向刑事治安法官申请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法律并不要求申请人身在土耳其。法官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24小时届满前作出决定。身在国外的亲属也可以通过土耳其的律师提出这一申请。
我在拘留期间没看懂就签了字的陈述,会被用来对付我吗?
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由执法机关录取的陈述,除非在法官或法院面前得到确认,否则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以欺骗或威胁等禁止的方法取得的陈述,即使本人同意,也不能作为证据。认为自己没看懂就签了字的人,应在刑事治安法官的讯问中以及之后的每个阶段明确提出这一点,并要求提供翻译。
在土耳其可以交保释金结束羁押吗?
土耳其法律中没有名为保释的独立释放途径。法官在以司法监管代替审前羁押时,可以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义务,并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数额。保证金也可以与不得出境或签到等其他义务一并适用。仅仅缴纳款项,本身并不产生获释的权利。
领事馆能让在土耳其被羁押的本国公民获释吗?
不能。审前羁押和释放的决定只能由刑事治安法官或法院作出;领事馆对此没有决定权。领事馆可以探视被羁押的本国公民,探视请求应毫不迟延地得到满足。要争取释放,需要通过律师行使异议、释放申请以及每30天一次的审查等法律途径。
不遵守司法监管义务的外国人会被审前羁押吗?
会。对于故意不履行司法监管义务的犯罪嫌疑人,无论其可能被判处何种监禁刑,都可以立即作出审前羁押决定。因最长羁押期限届满而改为司法监管、之后又违反该监管的,这一新的羁押在重罪案件中不得超过9个月,在其他案件中不得超过2个月。因此,应定期履行签到义务。
司法监管期间外国人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会怎样?
司法监管本身并不赋予外国人在土耳其合法停留的权利。《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规定,根据司法机关的请求或决定需要留在土耳其的人,可以获发短期居留许可。这一许可每次最长可颁发2年;因此,应在签证或许可到期之前处理这一问题。
获得不起诉决定的外国人会被释放吗?
会。共和国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即获释放。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如认为审前羁押或司法监管已无必要,也会主动释放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审前羁押的人,可以自该决定生效的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赔偿。
在土耳其,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可以。判决生效前在拘留和审前羁押中度过的期间,从监禁刑中扣除。对于司法罚金,每日按500土耳其里拉(TL)折抵。司法监管期间原则上不能折抵刑期。但在不得离开住所的义务下度过的每2天,折抵1天刑期。
被判无罪的外国人离开土耳其后,还能请求赔偿吗?
能。法律并不要求本人身在土耳其才享有赔偿权。申请须自决定生效的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且无论如何自决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提出。向赔偿委员会的申请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或通过土耳其的律师提交。对身在国外的人来说,主要风险在于因迟迟得知送达而错过期限。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咨询。每个案件均应根据其自身的决定和记录另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