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人而言,出境禁令通常是法官在刑事案件中作出的司法监管措施。可随时向作出决定的法官或法院申请解除,也可在2周内对决定提出异议。禁令有效期间,还可就某一次旅行申请临时许可,但该许可并不解除禁令。首先应查明以下4点:作出决定的机关、案号、决定日期及当事人知悉决定的日期,以及所涉指控的性质。
什么是针对外国人的出境禁令,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针对外国人的出境禁令以第5271号《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监管规定为依据。该法列举司法监管义务时,首项规定十分简短:“不得出境。”(CMK第109/3-a条)
司法监管是替代审前羁押的措施。因此,只有在存在强烈犯罪嫌疑,并同时存在逃匿或毁灭证据等羁押理由时,才可作出出境禁令。法官不将当事人羁押,但禁止其离开土耳其;禁令往往与定期到指定机关签到等其他措施一并适用。
在侦查阶段,由刑事治安法官应检察官的申请作出决定。案件提起公诉后,审理案件的普通刑事法院或重罪法院行使同样的权限。该规则不区分国籍,对游客、居留许可持有人和土耳其公民的适用方式相同。对外国人来说,区别在于后果:无法回国可能同时影响其签证、居留许可、工作以及与家人的联系。
实践中,这项记录也被称为“旅行禁令”,英文为“travel ban”。禁止进入土耳其的入境禁令则是移民管理局作出的另一项行政措施,其解除程序不同;本文仅讨论出境禁令。
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解除出境禁令?
可通过向作出决定的法官或法院申请解除禁令,或对决定提出异议,来解除出境禁令。禁令也会因最长期限届满、检察官在侦查中认定不再需要司法监管,或作出不起诉决定而终止。下表列明这些途径及各自的结果。
终止出境禁令的途径
| 途径 | 决定机关 | 结果 |
|---|---|---|
| 申请解除禁令 | 刑事治安法官或审理案件的法院 | 解除禁令或改为限制较轻的措施 |
| 提出异议(2周内) | 作出决定的机关;必要时由异议审查机关处理 | 撤销或变更决定 |
| 最长期限届满 | 法官或法院 | 不得继续执行禁令 |
| 检察官解除监管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 检察官 | 当事人不再受司法监管 |
| 临时豁免 | 法官或法院 | 禁令继续有效;仅允许某一次特定旅行 |
临时豁免不解除禁令。旅行结束后,禁令仍照常有效,当事人应在指定日期返回土耳其。
适用哪条途径,取决于案件所处阶段以及禁令已经持续的时间。即使提出异议的期限已过,仍可申请解除禁令;这两条途径并不相互排斥。
出境禁令案件中,哪些事实具有决定性作用?
仅知道“机场工作人员说我有出境禁令”,并不能判断应采取哪种途径。同样的说法背后,可能是刑事侦查、刑事审判、逮捕令或家事法院采取的措施。要作出正确评估,需要查明以下事实:
- 作出禁令的机关及案号;
- 案件处于侦查阶段还是审判阶段;
- 决定日期及当事人知悉决定的日期;
- 所涉指控是否属于重罪法院的管辖范围;
- 最初决定的日期,以及是否存在延长决定;
- 是否有签到或提供保证金等附加措施;
- 同一当事人是否另有逮捕令或驱逐出境决定;
- 当事人在土耳其及境外的家庭、工作和居留联系。
在未查明这些事实的情况下申请,可能会提交给错误的机关,或错过期限。同一天作出的两项禁令,其中一项可能因诈骗侦查中的证据已经收集完毕,在数月内解除;另一项则可能在重罪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持续多年。
法官审查解除出境禁令的申请时,会考虑什么?
法官审查解除申请时,会判断禁令是否仍有必要。法律规定,法官在征求检察官意见后,可在5日内对申请作出决定(CMK第111/1条)。案件任何阶段均可提出申请,并可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再次申请。
以下事实在评估中较为重要:
- 证据已经收集完毕,相关陈述也已录取;
- 起诉书已经拟定;
- 当事人遵守了所有传唤要求;
- 当事人在土耳其有明确的住址;
- 有具体材料证明当事人在境外的工作、居留许可或家庭情况;
- 当事人同意缴纳保证金或履行签到义务。
法官可以不完全解除禁令,而将其改为缴纳保证金或定期签到等限制较轻的措施。对外国人来说,这往往是能够回国的现实途径。哪些理由更有分量,取决于指控的性质和案件所处阶段。
对出境禁令提出异议的期限有多长?
对出境禁令提出异议的期限,自知悉决定之日起为2周(CMK第268/1条)。此前的期限为7日;第7499号法律对此作出修改,并于2024年6月1日生效。部分资料中仍提到的7日期限,适用于该日期之前的制度。
异议应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该机关如认为异议不成立,应将案卷送交审查机关。对刑事治安法庭司法监管决定提出的异议,由同一司法辖区内的普通刑事法院法官审查。对普通刑事法院决定提出的异议,由重罪法院审查。对重罪法院决定提出的异议,如当地有多个审判庭,由编号紧随其后的审判庭审查;如只有一个审判庭,则由最近的重罪法院审查。
期限从当事人知悉决定之日起计算。首次在边境得知禁令的人,可以用边境出具的记录或航班文件证明该日期。因此,应保留这些文件。
出境禁令有效期间,可以临时离开土耳其吗?
可以。法官或法院可就某一次特定旅行,临时豁免当事人履行该项义务(CMK第110/2条)。例如,参加近亲葬礼、必须在境外继续接受治疗,或履行一旦错过便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义务,都可能适用这一安排。法官会综合考量旅行目的、时长以及当事人将返回土耳其的保障。
未经许可离境则可能导致案件中极为严重的后果。故意不履行司法监管义务的人,无论可能被判处的刑期有多长,都可能立即被决定审前羁押。试图使用新护照、另一国籍的护照,或改从其他边境口岸离境,均属于这一范围。外国人如试图以非法方式离境,还可能被作出驱逐出境决定。违反禁令离境的人可能被签发逮捕令,并可能在返回土耳其时被抓获及羁押。
出境禁令会持续多久?
作为司法监管措施作出的出境禁令,在不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案件中,最长为2年(CMK第110/A条)。确有必要时,可说明理由后延长1年。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长期限为3年,必要时可延长。这些期限限制于2021年7月加入法律。
司法监管的最长期限(自2021年7月起;2026年10月核验)
| 案件类型 | 最长期限 | 延长 |
|---|---|---|
| 不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案件 | 2年 | 必要时延长1年 |
| 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案件 | 3年 | 必要时累计延长3年 |
| 危害国家安全、宪法秩序、国防的犯罪,以及间谍和恐怖主义犯罪 | 3年 | 必要时累计延长4年 |
对未成年人,上述期限减半适用。法律还要求,至少每4个月审查一次是否继续执行禁令:侦查阶段,由刑事治安法官应检察官申请作出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依职权作出决定。最长期限届满,本身就是解除禁令的理由。对于持续已久的禁令,还应为此专门核查最初决定日期及各次延长决定。

长期居住境外的外国人被长期禁止出境:宪法法院如何裁判?
宪法法院在2025年12月9日的决定(申请编号:2022/82957)中,审查了一名在西班牙居住多年的申请人的申诉。法院认定,对申请人实施超过2年的出境禁令,侵犯了其私人生活及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
申请人因属于重罪法院管辖的指控被立案侦查,在接受法官讯问后,被采取不得出境的司法监管措施。申请人多次提出异议,说明其面临失去西班牙居留许可和工作的风险,并提出愿意缴纳高额保证金。法院以笼统、重复的理由驳回了这些请求;申请人表示,其在此期间失去了工作。
宪法法院认定,驳回决定没有解释还在等待收集哪些证据,也未说明该措施对诉讼有何作用。申请人在境外的联系未得到讨论,保证金等限制较轻的措施也完全没有被考虑。这一决定表明,在决定继续执行禁令时,必须具体审查当事人在境外的家庭和职业联系。
禁令已经解除,为什么仍可能在边境被拦下?
法院决定解除出境禁令,并不意味着边境口岸系统中的记录会同步删除。法院禁止出境的人员信息,由警方传达至边境口岸;解除禁令的决定也须经过同样的传递流程,而通知有时会延迟。
在管辖争议法院2020年9月28日决定(案号E. 2019/892,决定号K. 2020/556)涉及的案件中,某人的司法监管决定已被法院撤销。但由于旧记录仍显示在系统中,该人在萨尔普边境口岸两次被拒绝放行。即使持有从法院取得、证明不存在禁令的文件,仍未能出境;该人随后向未删除系统记录的机关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禁令解除后,应在旅行前确认系统中的记录确已删除。随身携带解除决定的认证副本也有帮助。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无罪判决后,同样应进行这一核查。
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是一项独立的记录,同样可能导致在边境被拦下。如何撤销红色通缉令,请参阅我们关于撤销红色通缉令的指南;之后可能进行的法院程序,请参阅我们关于从土耳其引渡的指南。
税务欠款、签证罚款或私人债务会妨碍出境吗?
不会。税务欠款、未缴的签证违规罚款或私人债务,原则上不会产生阻止外国人离开土耳其的禁令。2008年,《公共债权征收程序法》曾加入允许行政机关因公共债务限制出境的条款。该条款已于2011年2月废止(第6183号法律第36/A条,已废止)。
如今,未缴的行政罚款和公共债权主要影响再次进入土耳其。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可要求外国人取得事先许可方可入境。发生签证或居留违规时,离境时会要求缴纳罚款和费用;不缴纳并不阻止离境,但可能导致入境禁令。
因欠租、未付账单或银行贷款而启动的执行程序,也不会禁止出境。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但执行局不能限制当事人旅行。不过,商业纠纷有时会转化为诈骗或背信侵占的刑事控告。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启动侦查,法官可将出境禁令作为司法监管措施。声称“因为欠债而无法离境”的外国人,其案件中往往存在此类侦查。
移民管理局的限制代码或驱逐出境决定会妨碍离境吗?
移民管理局的限制代码,原则上涉及外国人进入土耳其,或要求入境须经事先许可;代码本身并不是出境禁令。宪法法院在2024年的一项决定中也指出,N-82代码甚至不属于入境禁令,而是行政机关内部运作所使用的工具。禁止离境的“不得出境”措施,则由刑事案件中的法官或法院作出。
驱逐出境决定的目的,是将外国人移出土耳其;出境禁令的作用恰恰相反,是阻止其离开。同一外国人可能同时受到刑事案件中的出境禁令和省政府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这两项措施由不同机关作出,不会自动相互抵销。
对驱逐出境决定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决定送达之日起7日(YUKK第53/3条)。在起诉期限内以及诉讼进行期间,未经外国人同意,不得执行驱逐出境。被作出行政羁押决定并关押在遣返中心的外国人,可向刑事治安法官申请审查行政羁押决定。应先处理哪一项措施,需要结合两个案件一并审查。
如何查明自己是否被禁止出境?
截至2026年10月,外国人无法通过e-Devlet查询出境禁令,尚无此项服务。可向负责侦查的检察院、审理案件的法院查询,或由持有授权委托书的律师查阅案卷,以确认是否存在禁令。
这些途径各自能提供不同的信息:
- 边境口岸。可以确定系统中是否有记录,但这是最晚才得知的方式,代价是错过行程。
- 检察院或法院。如知道案号,可查明决定及其日期;如不知道具体案件,查询结果可能有限。
- 通过律师查阅案卷。律师可通过全国司法信息系统(UYAP)查看司法监管记录及决定内容。如法官已决定限制查阅侦查案卷,律师的查阅范围也会受到限制。
原则上,禁令应向当事人送达。但已经变更地址、身在境外或从未被传唤作陈述的人,可能没有收到通知。因此,在边境被拦下的人应询问由哪个机关录入记录,以及具体案号。
出境禁令有效期间,居留许可或签证到期怎么办?
出境禁令不会自动延长外国人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因禁令无法离开土耳其的外国人,其合法停留许可可能在禁令仍然有效时到期。
法律为这种情况明确提供了一条途径。在可获发短期居留许可的人员中,也包括:“根据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请求或决定,必须留在土耳其的人。”(YUKK第31/1-g条)申请时,也可能需要满足短期居留许可的一般条件。
应在现有许可或签证到期前提出申请。签证或免签停留逾期超过10日,属于驱逐出境的事由。居留许可逾期超过10日,如无可接受的理由,也会产生同样后果。证明出境禁令的法院决定,是居留申请以及说明该理由时最重要的文件。
申请解除出境禁令时,哪些文件重要?
关键不在文件数量,而在于文件能否回应作出禁令的理由。禁令如基于逃匿风险,重点是当事人在土耳其的联系;禁令如已长期持续,重点则是在境外遭受的损失。
- 与决定本身有关的文件:司法监管决定、送达证明、延长决定、边境出具的记录及航班信息。
- 与土耳其境内联系有关的文件:居留许可、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及公司登记资料。
- 与境外生活有关的文件:居留许可、劳动合同、学校或治疗文件,以及家庭关系证明。
- 与案件阶段有关的文件:陈述或讯问笔录、起诉书、不起诉决定或无罪判决。
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上述全部文件;同一份文件可能在一个案件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另一个案件中却无关紧要。外文文件原则上应连同译文提交。具体用哪份文件回应哪项理由,应在审查案卷后确定。
结语:处理出境禁令,关键在于查明禁令的来源
针对外国人的出境禁令,大多源于刑事案件,并由该案的法官或法院解除。税务欠款、签证罚款、私人债务或限制代码,原则上均不会单独禁止出境。因此,边境提供的信息只是找到正确机关和案件的起点。
相同类型的禁令,在不同案件中会产生不同结果。证据较早收集完毕的案件,禁令可能在数月内解除;重罪法院审理的案件,则需要重点关注最长期限、每4个月的审查,以及当事人在境外的联系。无论哪种情况,了解决定本身及知悉决定的日期,都是避免错过异议期限和维护居留身份的前提。
Legal Istanbul可以如何协助您?
在外国人出境禁令案件中,Legal Istanbul首先查明禁令的来源,核查作出决定的机关、案号、决定日期及当事人知悉决定的日期,并确认同一当事人是否另有其他记录。随后评估申请解除、提出异议或临时豁免中,哪条途径适合该案,以及哪些期限必须遵守。
本所负责准备并办理解除申请或异议,同时处理禁令有效期间的居留许可维护,以及可能存在的驱逐出境案件。对于身在境外的人,大部分程序可凭适当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无须亲自前往土耳其。如果您已掌握决定和案件信息,可联系Legal Istanbul评估案件。
出境禁令:法律依据与官方来源
- 法规信息系统第5271号《刑事诉讼法》——司法监管与不得出境(第109条)、最长期限(第110/A条)、解除申请(第111条)、不遵守措施的后果(第112条)、2周异议期限(第268条;第7499号法律修订,2024年6月1日生效)
- 法规信息系统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入境须经事先许可(第9/7条)、基于司法机关决定的短期居留许可(第31/1-g条)、驱逐出境及7日起诉期限(第53、54条)、行政羁押(第57条)
- 法规信息系统第5682号《护照法》——向边境口岸通报被法院禁止出境的人员(第22条)
- 法规信息系统第6183号《公共债权征收程序法》——因公共债务限制出境(第36/A条;2011年废止)
常见问题
我尚未作陈述,也可能被禁止出境吗?
可能。在侦查阶段,刑事治安法官可应检察官的申请,在当事人尚未作陈述前作出出境禁令。这类决定往往持续至当事人的陈述被录取为止。在边境被拦下也可能源于逮捕令;因此,应先查明记录类型,再与相关检察机关联系。
如果更换护照,或尝试使用另一国籍的证件离境,出境禁令会消失吗?
不会。出境禁令针对的是人,而不是护照,更换护照不会删除记录。试图使用其他证件离境,可能被认定为故意违反司法监管,并导致审前羁押决定。如果护照即将到期,还应分别通知法院和签发护照国家的领事馆。
我会因未缴交通罚款,在离开土耳其时被机场拦下吗?
原则上不会。交通罚款等未缴的行政罚款通常不妨碍出境。此类债务可能影响今后再次进入土耳其,而非离开土耳其;省政府可要求入境须经事先许可。在机场被拦下的人应询问录入记录的机关及案号。
移民管理局的G-87等限制代码会阻止我离开土耳其吗?
不会。移民管理局的限制代码原则上涉及进入土耳其,或要求入境须经事先许可;代码本身不是出境禁令。禁止离境的措施由刑事案件中的法官或法院作出。不过,因代码而被作出驱逐出境及行政羁押决定的外国人,在被关押于遣返中心期间不能自行离开。
出境禁令有效期间,我可以前往土耳其境内的其他城市吗?
可以。出境禁令仅阻止离开土耳其。但如决定还包括签到、不得离开指定区域或不得离开住所等附加措施,前往其他城市之前必须确保遵守这些要求。如需搬迁,可事先向法官或法院申请变更签到地点。
如果我被判无罪,出境禁令会自动解除吗?
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司法监管自动终止。作出无罪判决时,法院通常也会解除禁令;但在部分案件中,法院可能决定将禁令维持至判决生效。因此,应核查决定对司法监管作了何种处理,并在旅行前确认边境系统中的记录已经删除。
我人在境外,是否必须前往土耳其才能解除出境禁令?
不必。可在境外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律师申请解除禁令或提出异议。前往土耳其后,由于禁令仍然有效,当事人可能长期无法离境;因此,在不了解案件阶段及指控性质前,不宜决定赴土耳其。如异议期限临近,请在首次联系时说明。
解除出境禁令的申请被驳回后,还能怎么办?
可在2周内对驳回决定提出异议。如异议也被驳回,可在情况发生变化后再次申请解除;禁令至少每4个月应重新审查一次。如禁令长期持续且未给出充分理由,在穷尽通常救济途径后,也可考虑向宪法法院提出个人申请。
配偶或子女是土耳其公民,是否就能解除出境禁令?
单凭这一点不能保证解除,但会影响评估。在土耳其有家庭联系,可能表明逃匿风险较低。申请解除禁令,或申请将其改为签到等限制较轻的措施时,可以考虑这项因素;因此,应在申请中附上证明家庭关系的文件。
离婚案件中对子女作出的出境限制,也约束外国籍父母吗?
不会。家事法院对子女作出的出境限制约束子女本人,并不直接约束父母。外国籍父母可以独自离开土耳其,但不能带子女一同离境。离婚请求被驳回后,针对子女的措施在判决生效时终止;因此,应在旅行前核查判决是否已生效。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能替代法律咨询。每个案件都应依据其具体决定和记录分别评估。

